20151215 --- 個人直銷進貨課稅門檻放寬至全年7.7萬元
20151215財政部發布最新函令,由於考量10年間物價上漲之因素,從2016.1.1日起,全年進貨的直銷商品在7.7萬元以下,可以免計個人營利所得的綜所稅。超過7.7萬的部分可依一時貿易盈餘純益率6%核計個人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。
例如:進貨12萬,扣掉7.7萬免進入所得之進貨金額後,再乘以6%計算純益率,也就是說必須將2580元計入個人營業所得中的營利所得類內。
但超過7.7萬的部分,若能舉證為自用,也可以免列入計算營利所得課稅喔!
資料參考來源:
財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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